该案例涉及一名青年学生金某。亚汇网从国家安全部公告获悉,金某在读研期间,因需要实习经历,在校内论坛发现某国驻华使馆发布的招聘经济学、管理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研究助理的信息。金某投递简历后,一名自称是该使馆外交官的A对其进行了面试,金某随后“入职”。初期工作内容是按照A的要求,在互联网上查询经济类公开数据并撰写调研报告,按次收取现金报酬。虽然金某曾对工作进行疑虑,但A解释称材料仅用于两国经贸合作,且报酬丰厚,金某便继续合作。金某毕业后,仍与A保持“合作”赚取“外快”。随着时间推移,A要求金某签订《咨询顾问协议》,按月支付薪金,并将合作方向转向政治、能源、国际问题等热点领域。A不仅指导金某搜集分析敏感数据、撰写报告,还希望金某介绍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合作。此时,金某对A的身份产生怀疑,感觉存在风险,遂主动疏离并停止了合作往来。国家安全部侦查发现,A的真实身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,并已将其纳入侦察视线。鉴于金某在合作期间并不知晓A的间谍身份,且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,未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危害,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金某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没收其违法所得。国家安全部提醒:青年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,应当自觉将“国家安全高于一切”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在面对境外机构或个人提出的所谓“学术交流”“合作邀约”“高薪兼职”时,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和头脑清醒,认清间谍“圈套”,切莫因小失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规定,实施间谍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实施间谍行为,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,可以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;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予以奖励。广告声明: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(包括不限于超链接、二维码、口令等形式),用于传递更多信息,节省甄选时间,结果仅供参考,亚汇网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。
			
            
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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